撰稿:柯裕隆 (實習生)
隨著氣候變遷、環境惡化,不僅僅是政府,越來越多企業也正在思考以永續的方式發展自身業務。新北市政府秘書處111年5月17日應博仲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譚璧德(Peter J. Dernbach)及綠辦公室專員沈明逸之邀,參訪其辦公大樓並就永續發展議題進行討論與交流。
博仲法律事務所成立於2002年,是全臺第一家由本國籍律師及外國籍律師合夥組成的法律事務所。在推動SDGs方面,博仲一直是標竿企業,2021年其自願委託第三方查證,宣告達成英國標準協會(BSI)所制定的碳中和標準(PAS 2060:2014),成為全臺首家獲證宣告碳中和的法律事務所。
為了實現探中和,博仲除透過黃金標準(Gold Standard)平台購買臺灣彰濱陸域風力發電的碳權,還實施許多減少碳足跡的措施,例如從 2004 年到 2014 年博仲減少了 58% 的用電量,2017年於屋頂興建了太陽光電設施,可供自用電約20%,並於2021年開始與富威電力合作,全面購買綠電使用;在用水方面,博仲在屋頂安裝了雨水撲滿,平均每年節省 40 公噸自來水。博仲持續關注永續議題,希望成為臺灣最環保的法律事務所。
秘書處饒處長也帶著新北2021自願檢視報告(VLR)向博仲的夥伴們介紹,鼓勵企業推廣永續目標,一同改善地球環境、為員工提供更加永續美好的未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