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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書處理類

機關首長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,公文應如何蓋章?
  • 發布單位:新北市政府秘書處
  • 發布日期:2018-01-11
  • 類別:文書處理類
  • 內容:

    「新北市政府文書處理要點」59(四)6.規定:

    機關首長出缺由代理人代理首長職務時,其機關公文應由首長署名者,由
    代理人署名。

    機關首長因故不能視事,由代理人代行首長職務期間,其機關公文除署首
    長職銜姓名,註明不能視事理由外,由代行人附署職銜、姓名,加註「代
    行」二字。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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瀏覽人次:1446 人 更新日期:2024-04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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