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程序刊登公報。 二、需相關機關配合張貼公告者,以副本方式檢送公告。 例如:需本府秘書處張貼公告者,公告之副本受文者請列名:本 府秘書處(請張貼公告公告並沒有受文者,以往需以雙稿 方式以函檢送公告,為簡化文書作業程序,不必再以函檢 送,改以增加副本受文者方式請相關機關協助張貼公告, 並以紙本方式發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