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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書處理類

機關申請製發印信應如何辦理?
  • 發布單位:新北市政府秘書處
  • 發布日期:2018-01-11
  • 類別:文書處理類
  • 內容:

    各機關申請印信應依規定備妥請製發印信申請表、發布令、組織自治條例
    或組織規程(含員額編制表)、考試院同意備查函各一式4份後,函送新
    北市政府,由秘書處(文書科)審核後轉行政院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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瀏覽人次:1089 人 更新日期:2024-01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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