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檔案應裝訂整齊,不可零散脫落,每件檔案裝訂之訂書針或長尾夾以二個為限。 二、檔案應以公文用紙規格為標準,文件左、右、底三面邊緣應保持整齊;過寬、過大者,得予裁切折疊,但不得損及檔案內容;未達規定 標準者,應以公文用紙襯貼。 三、檔案上之附簽,應附於文件適當位置;附簽、附件(如身分證影本、照片)規格較小時,應以公文用紙襯貼或用信封套裝封,不得脫離原 件。 四、檔案附件為A3規格者,應以「蝴蝶頁」方式折齊,頁碼以一頁計。